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是指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在已经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额外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产品,以提供更全面、更高效的医疗保障。这种保险形式通常包括门诊、住院、特殊疾病等多种保障内容,旨在弥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和比例限制,降低职工因疾病和意外而产生的经济压力。
补充医疗保险的特点包括:
自愿性:
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选择参加。
额外性:
它是在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之后,为了提供更全面的医疗保障而购买的额外保险。
多样性:
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
目的性:
补充医疗保险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医疗保障需求。
多层次性:
它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基本医疗保险共同构成职工医疗保障的完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