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书记的产生方式主要有两种:
选举产生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新成立的党支部,无论是设立委员会的党支部,还是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都应于1年期限内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并由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
选举过程中,上级党组织任命的书记要先作为委员候选人之一参加选举,当选委员后,再在支委会会议上作为书记候选人参加选举。
上级任命
在一些情况下,党支部书记可以由上级党组织直接任命。例如,新成立的党支部在届中支部书记缺额时,或者组织另有安排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上级党组织的任命需要遵循一定的条件和程序,确保任命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被任命的领导人员还需要接受监督和考核。
总结:
党支部书记的产生方式包括选举产生和上级任命两种方式。具体采用哪种方式,取决于党组织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新成立的党支部通常需要先进行选举,选出支部委员会,再由委员会选举产生书记;而已经在任的书记在缺额或组织安排下,可以由上级党组织直接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