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构成玩忽职守罪并被判处实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被判实刑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所在单位需要给予开除处分。一旦被开除公职,公职人员将终身不能再考取公务员。因此,如果一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实刑,通常会失去工作。
然而,如果案件结果是免予刑事处罚或不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必开除公职,因此不会丢失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因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修订而有所变化,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机关的判决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