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行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行政监督检查:
这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以确保行政决定的执行。
行政处理决定:
行政机关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行政相对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可依法作出处理决定,要求行政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或采取特定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
当行政相对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时,行政机关可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
拍卖或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物
划拨存款、汇款
加处罚款或滞纳金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这些手段可单独或结合使用,以确保行政决定的顺利执行。建议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执行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