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八旗是指 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旗。这些旗色与满洲八旗和汉军八旗共同构成了清朝八旗的整体,皆以兵籍编制。蒙古八旗产生于盟旗制度之前,直属清廷,与盟旗制度不同,后者是军政合一的地方行政机构,归理藩院管辖。
具体来说,蒙古八旗包括以下八旗:
正黄旗:
旗面为纯黄色,由皇帝亲自统领,是八旗中的上三旗之一,人口约15万人。
正白旗:
旗面为纯白色,由皇帝亲自统领,人口约2.6万人。
正红旗:
旗面为纯红色,为下五旗之首,分满洲、蒙古、汉军三个部分,人口约11.5万人。
镶黄旗:
旗面为黄色边为红色,为上三旗之首,由皇帝亲自统领,人口最多。
镶白旗:
旗面为白色边为红色,人口约13万人。
镶红旗:
旗面为红色边为白色,由诸王、贝勒和贝子分统,人口约13万人。
正蓝旗:
旗面为纯蓝色,人口不详。
镶蓝旗:
旗面为蓝色边为红色,人口不详。
这些旗份在清朝早期由皇太极征集蒙古人组建,是继满洲八旗之后的后金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蒙古八旗的地位略低于八旗满洲,但高于八旗汉军。在清朝入关后,八旗军又分成了禁旅八旗和驻防八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