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机关主要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中央行政机关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等,共25个。
国务院直属机构,如海关、税务、工商、环保总局等。
地方行政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工作部门。
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机关。
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包括特别行政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例如香港特区政府有政务司、财政司、律政司和各局、处、署,澳门特区政府有各司、局、厅、处。
国家行政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设立,负责处理国家行政事务,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