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在70年后的拆迁补偿方式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拆迁政策和合同条款。一般来说,补偿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货币补偿
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金额。
补偿金额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相关法规评估确定。
产权调换
也称为房屋产权调换,是用政府购买的或建造中的房屋所有权补偿给被征收人。
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与用于产权补偿的价值进行差价结算。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被征收人无其他住房或不愿意至其他地域生活的情况。
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
在某些情况下,对被征收房屋的一部分实行货币补偿,另一部分实行产权调换补偿,以弥补产权调换补偿不足的部分。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居住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若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对于有营业执照且在经营中的房屋,拆迁会对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因此应依法给予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和拆迁合同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遇到拆迁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房地产机构,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