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人是指在承揽合同中,委托他人完成特定工作(如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的当事人,并接受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以及支付相应的报酬。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定作人需履行的义务主要包括:
1. 提供材料或检验承揽人所提供材料;
2. 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如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或材料;
3. 受领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4. 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
定作人的权利则包括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验收工作成果,并在满意的情况下支付约定的报酬。
定作人是指在承揽合同中,委托他人完成特定工作(如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的当事人,并接受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以及支付相应的报酬。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定作人需履行的义务主要包括:
1. 提供材料或检验承揽人所提供材料;
2. 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如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或材料;
3. 受领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4. 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
定作人的权利则包括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验收工作成果,并在满意的情况下支付约定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