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刑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刑罚:
管制:
这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的刑罚方法。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拘役:
这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有期徒刑:
这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其进行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的刑期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20年。
无期徒刑:
这是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强制其参加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刑罚。
死刑:
这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刑法中最严厉的刑罚。
此外,中国刑法还包括以下附加刑:
罚金:
对犯罪分子判处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犯罪分子的政治权利,如选举权、被选举权等。
没收财产:
对犯罪分子判处没收其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
驱逐出境:
对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除了上述刑罚和附加刑,中国刑法还包括非刑罚性处置措施,例如对犯罪情节轻微的行为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综上所述,中国刑法的主要刑罚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这些刑罚和附加刑可以根据犯罪的性质和情节进行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