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不能带上飞机的物品类别:
枪支和警械:
包括军用枪、公务用枪、民用枪、道具枪及其他非法制造的枪支和仿真品,以及警棍、电击器、手铐等军警械具。
爆炸或燃烧物质:
如弹药、爆破器材、烟花爆竹及其仿真品等,这些物品能够造成人身严重伤害或危及航空器安全。
管制刀具:
包括匕首、三棱刮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可能被视为危险物品的锐器或钝器。
危险物品:
如打火机、火柴、点烟器、汽油、乙醇(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超过160Wh的充电宝、锂电池等。
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
包括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以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限制运输物品:
如酒精饮料(含量超过70%禁止携带)、香水、花露水、风油精、指甲油等可能含有自燃成分的物品。
其他:
小而贵重的物品(如现金、珠宝)、急用物品(如药品、护照)、不可取代的物品(如手稿、祖传物)、易碎品(如眼镜、玻璃容器)应随身携带,不能作为托运行李。
请在乘坐飞机前仔细检查您的行李,确保不携带上述物品,以免影响您的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