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相关规定,以下人员不能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1. 未满18周岁的人;
2. 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的人;
3. 不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的人;
4. 不愿意在当的一个组织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的人;
5. 不按期缴纳党费的人;
6. 没有递交申请书的人;
7. 申请不规范的人;
8. 违反校规的人;
9. 投票未通过的人;
10. 信仰宗教的人和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在信教比较普遍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党员时要注意区分政策界限);
11. 经政审不合格的人;
12. 未经入党培训的人;
13. 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
14. 服刑坐过牢的人;
15. 犯过重大错误且档案上有记录的人;
16. 被银行定为失信人员的人;
17. 损害人民利益,损人利己的人;
18. 行贿受贿的人;
19. 造成过社会不良影响的人;
20. 学习能力差、思想觉悟差、积极主动性差、综合表现差的人。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党员的质量和党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