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电话区号是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划分的:
一级区号
首都北京使用一位区号,即01。
二级区号
直辖市和大区中心使用两位区号:
上海、天津各使用21、22区号。
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大区中心城市沈阳、南京、武汉、成都、西安分别使用24、25、27、28、29区号。
华北区因为北京兼任大区交换中心,原属于华北区大区中心的23区号空缺,后设置华南大区交换中心广州,使用20区号。
三级区号
省交换中心和地区交换中心使用三位区号,首位与大区交换中心城市两位区号的末位对应(华北、华南区除外),区号第二位为1、3、5、7、9五个奇数,省级交换中心(一般为省会、自治区首府)除有大区交换中心兼的省份外,尾数为1。6字头的三位区号预留给台湾省。
四级区号
县交换中心使用四位区号,第一位数同相应地区交换中心三位区号的第一位数,第二位使用2、4、6、8、0五个偶数。
总结起来,区号的划分主要依据城市的行政级别和地理位置,从一位数到四位数依次递增,确保每个城市都有唯一的区号。这种划分方式有助于电话系统的组织和运营,同时也方便了用户进行长途电话的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