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下累计频数的计算遵循以下步骤:
1. 确定数据集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2. 从数据集中的最大值开始,向最小值方向(即数据集的开始端)累加频数。
3. 对于每个数据点,将其频数加到之前累计的频数总和上,得到向下累计频数。
具体计算公式为:
```
向下累计频数 = Σ(第i个数据点的频数),其中i从数据集的最大值开始,向最小值方向累加。
```
例如,如果有一个数据集,其频数分布如下:
6.75-6.95 的频数为:3
6.95-7.15 的频数为:4
7.15-7.35 的频数为:2
那么,向下累计频数将是:
```
3(6.75-6.95 的频数) + 4(6.95-7.15 的频数) + 2(7.15-7.35 的频数) = 9
```
这样,我们可以看到,所有小于等于7.35的频数之和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