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赛尔提出了儿童发展的五条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包括:
发展方向原则:
儿童的发展遵循一定的方向性,例如由上而下、由中心向边缘、由粗大动作向精细动作发展。
个体成熟原则:
格赛尔认为个体的发展主要取决于生物学结构的成熟,而成熟是由基因决定的时间表所控制的。
相互交织原则:
人体结构和动作的对称性意味着在发展中,两侧需要均衡发展,有时一侧可能会占优势。
机能不对称原则:
尽管发展平衡,但最终会有一侧肢体或功能占优势,例如形成一只优势手,使得活动更有效率。
自我调节原则:
儿童在发展中展现出自我调节能力,他们会在新领域适度退却以巩固进步,然后再次前进,形成行为周期。
这些原则合称为格赛尔成熟理论,强调成熟是儿童发展的主要驱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