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学校主管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和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管理教学活动,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目标的实现。
2. 组织教师进修和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3. 管理学生学籍,包括注册、休学、复学、退学及转学等手续。
4. 组织和安排学生的考试、考查和成绩管理。
5. 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6. 协调教师、学生和课程安排,包括排课、调课、代课等。
7. 管理教材的选用、供应和评价。
8. 监督和评估教学过程,提出改进教学的建议和措施。
9. 负责教学成果的评定和推广。
10. 组织和管理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活动。
11. 管理校历、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
12. 负责招生工作,指导学生的升学和就业。
教务处通过这些职责,确保学校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并为提高教育质量和实现教育目标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