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失信人的主要方式包括:
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如果个人或企业未能按照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履行其法律义务,可能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具有法定情形:
包括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况;使用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或抗拒执行;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以及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信用惩戒: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企业将面临信用惩戒,如限制高消费等。
查询失信信息:
可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个人或企业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途径:
如果认为某人符合失信条件,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布旨在通过法律手段促使债务人履行其法律义务,并对不诚信行为进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