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其中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
省级行政区: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市级行政区:333个,包括293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
县级行政区:2843个,包括977个市辖区、1301个县、394个县级市、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林区、1个特区。
乡级行政区:38558个,包括7197个乡、21322个镇、958个民族乡、153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8925个街道、2个区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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