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累积积分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通常为12个月)内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得到的累积记分数。记分周期从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满分为12分。如果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的积分未达到12分,并且所有罚款已经缴纳,则记分会被清除;如果积分未达到12分但存在未缴纳的罚款,则记分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当驾驶人累积积分达到12分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其驾驶证,并要求其参加为期7日的学习和考试,通过考试后才能清除积分。如果在一个周期内两次或以上达到12分,或者积分超过24分,除了学习和考试外,还需通过驾驶技能考试才能重新获得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