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亲指的是具有共同祖先的亲属关系,它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自然血亲是指那些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如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直系血亲包括个人的亲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亲生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旁系血亲则包括兄弟姐妹、伯伯、叔叔、姨母、侄甥等平辈、长辈、晚辈的亲属。
拟制血亲则是指那些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上确认与自然血亲有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例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等。
血亲的概念在法律和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在继承法、婚姻法等领域。例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