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房产,以及婚后使用个人婚前财产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公平原则
法院在分割房产时,会综合考虑出资比例、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房屋产权登记情况、房屋价值等因素,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
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鼓励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能够就房产分割达成协议,法院一般会予以确认。
具体分割方式
双方协议处理:夫妻共有房产可由双方协商分割。
法院判决: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房产分割方式:原则上均等分割,但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差别。
不宜分割的房产: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可判给一方所有,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且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对房产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共识时,法院可能允许双方竞拍、通过评估定价或拍卖房产,并根据所得款项进行分割。
补偿计算
对于婚前房产,如果婚后存在共同还贷,未还清的贷款可能视为个人债务,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产生的增值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对于婚后房产,如果一方使用个人婚前财产全款购买,则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产生的增值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以上是离婚时房产分割的一般原则和方法。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件细节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