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思想,也称为人文精神或人文意识,是指 强调以人为主体,尊重人的价值,关心人的利益的思想观念。它首先是一种思想、一种观念,同时也是一种制度、一种法律。人文思想是人文制度的理论基础,而人文制度又是人文思想的实现,人文思想的制度化、法律化。
人文思想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即肯定人的价值和尊重人的权利。它反对宗教束缚和封建等级观念,追求人的个性解放和自由平等;反对中世纪的蒙昧主义,推崇人的经验和理性;提倡人类认识自然、征服自然,以造福人生。
人文思想涵盖的范围广泛,包括:
哲学思想:
探讨人类存在、事物本质、真理、价值等问题的思考和理论体系。
文学艺术:
创作和欣赏诗歌、小说、戏剧、音乐等艺术形式。
历史文化:
研究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和文化背景,包括文化遗产、传统节日、民俗习惯等。
社会伦理:
探讨人类行为准则、道德规范、个人责任等问题的思考和理论体系。
宗教信仰:
对于信仰、神秘、神灵等宗教概念的探究和思考。
综上所述,人文思想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思想体系,它关注人的价值、尊严和权利,强调人的自由、平等和解放,并致力于通过制度和法律来实现这些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