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是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来计算的。具体规定如下:
1.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可享有5天年假;
2. 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可享有10天年假;
3. 连续工作已满20年的,可享有15天年假。
年假的计算公式为:
对于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 ÷ 365天) × 全年应享受天数;
对于离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 ÷ 365天) × 全年应享受天数 - 当年度已休天数;
如果用人单位未安排员工休年假,应按照法定假日计算三倍加班费。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假假期,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也不计入年假假期。如果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则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