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青岛的水费收费标准如下:
居民用水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不超过144立方米(含),综合水价为3.50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为2.5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1.00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年用水量在144至204立方米(含)之间,综合水价为4.65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为3.5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1.00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年用水量超过204立方米,综合水价为8.00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为7.0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1.00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水
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如部队、学校、托幼、社会福利场所及社区服务设施中非经营部分等用户),用水价格为3.70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为2.7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1.00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水(如船舶、基建、旅馆饭店、其他单位用水),价格为5.40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为4.0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1.40元/立方米。
建议:
居民用水应根据实际用水量选择合适的阶梯,以节省水费。
非居民用水需注意分类,按相应价格标准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