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证件:
身份证明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结婚证丢失,需提供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并书面声明。
户口簿
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协议书
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需载明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一致意见。
照片
双方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子女的出生证明和户口本(如有子女)。
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如财产清单。
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如适用诉讼离婚)。
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或护照(对于非内地居民)。
离婚手续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
协议离婚:双方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需双方亲自到场。
诉讼离婚: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进行。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遵循当地民政部门或法院的具体指引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