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的背书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限定背书:
背书人指定汇票只交付一次,受让人只能自行使用汇票,没有再次转让的权利。
空白背书:
也称为不记名背书,背书人在票据上仅签名,不指定被背书人。
记名背书:
背书人在票据上签名,并明确指定被背书人的名称。
指示背书:
背书人在票据上写明“凭指示”的字样,并签名,这种背书形式允许票据根据背书人的指示进行转让。
有条件背书:
背书人在票据上附加某些条件,例如规定汇票只能存在银行。
每种背书方式都有其特定的法律效力,例如限定背书限制了票据的流通性,而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则允许票据的连续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