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党支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
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
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基层单位需要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召开党支部委员会
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选举结果需要报上级党委批准。
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
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以及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和委员的分工情况。
上级党组织批复
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职责。
总结起来,成立党支部的主要步骤包括:
1. 提交成立申请;
2. 获得上级党组织批准;
3. 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4. 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分工;
5. 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选举结果并获得最终批复。
建议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确保每一步骤都符合组织程序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