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是指对 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
股东的主要权利包括:
1. 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
2. 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
3. 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
4. 发给股票请求权。
5. 股票过户请求权。
6. 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
7. 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
股东的法律地位在于,他们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核心要素之一。股东作为投资者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同时也要承担公司债务的有限责任。
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甚至是国家。当国家作为股东时,需要明确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的具体组织,例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法律对股东并无行为能力的要求,因此股东可以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行使股东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