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生育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这一义务,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缴纳,并可能加收滞纳金。
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补交生育保险费用,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补缴保险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要求单位支付费用:
在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期间,员工产检等相关费用应由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
向税务部门举报:
除了劳动行政部门,员工也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法律途径:
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问题,员工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