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一定扣除率(如13%或9%)计算的进项税额;
4. 支付运输费用,根据运费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乘以一定扣除率(如11%)计算的进项税额;
5. 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应按一定扣除率(如10%)计算进项税额。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政策更新而变化,具体请参照最新的税法规定和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