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身份证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 居民户口簿原件(异地办理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2. 《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3. 《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公安部门出具);
4. 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张(具体要求根据地区可能有所不同);
5. 如有其他公安部门要求的证明材料。
补办流程一般如下:
1.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通常是公安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2. 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3. 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和审阅申请表格;
4. 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5. 等待新身份证的制作和领取通知。
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的差别,具体要求和流程请以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