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是可以坐高铁的,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且需要得到执行机关的批准。具体规定如下: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因此,如果犯罪嫌疑人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例如乘坐高铁,必须先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可能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甚至被采取更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如监视居住或逮捕。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犯罪嫌疑人应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相关规定,如有需要离开,务必提前向执行机关申请并获得批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