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目前并不是全国通用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政策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并监督执行,而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这意味着,尽管部分省份已经出台了本省内异地公积金的贷款政策,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通常还是受地域限制。
如果您需要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您需要首先向申请办理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咨询,然后向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提交办理异地贷款的申请。工作人员会对您的申请进行确认,并在确认无误后开具相关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同一省内,不同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也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具体情况还需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