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常是指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政府机构。根据提供的信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包括:
1. 国家级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安监总局):负责全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2. 地方级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 行业管理部门:
各行业主管部门,如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 专业监管部门:
矿山安全监察局:负责全国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应急管理部:负责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海事局:负责海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等:负责相应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分工,其他有关部门也承担一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如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质监部门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协调全国或本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