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房是指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利用拥有的划拨土地,通过政府、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的方式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这种房屋通常以成本价出售给内部职工,并且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住房的一种,是政策性住房。
集资房的特点包括:
共同承担:
建设资金由职工个人、政府、单位三方面共同承担。
出资比例:
职工个人可以根据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产权按照出资比例确定。
优惠政策:
职工在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可能获得部分减免。
产权问题:
集资房可能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产权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是使用权。
转让限制:
集资房通常不能自由在市场上转让,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如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可能需要单位的同意。
集资房与商品房的主要区别在于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产权归属、市场流通性等方面。商品房是通过市场购买获得完全产权的房屋,可以自由买卖,而集资房则通常不能自由交易,且产权归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