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口供 不会留下案底。案底一般指当事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
录口供是执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阶段的一项程序,它包括向与案件有关的人调查询问并制作笔录。这些笔录分为两种:
1. 证人证言:公民作为证人提供的证言笔录不会给本人留下案底。
2. 违法犯罪者的陈述:如果违法已经被行政或刑事立案,那么肯定会留下案底;如果录口供后因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而不处理,那么就不会留下案底,且所做的笔录在一年后由执法机关清理档案时集中统一销毁。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并判定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才会留下案底。在未经法院依法判决有罪之前,任何公民都应被视为无罪,因此仅仅因为去做了笔录,无论是作为证人还是嫌疑人,都不会自动留下所谓的“案底”。
综上所述,录口供本身不会留下案底,只有在经过法院依法判决有罪后才会留下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