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照的时间通常如下:
首次申请普通护照或换发、补发、变更加注的,一般情况下,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领证时限另加证照回送、途中传递时间。
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办理护照的,如出国留学、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等,可以申请加急办理,通常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户籍迁移不满十年的,或材料受理后需向原户籍地核实情况的,核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
选择特快专递领证方式可缩短取证时间。
非本市户籍居民申请出国(境)证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在30日内签发证件。
请注意,这些时间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办理时间可以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