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受到法律保护的范围如下:
1. 年利率24%以内: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年利率24%至36%之间:此区间的债务属于自然债务,如果当事人自愿履行,法院不会干涉,但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则不会得到支持。
3. 年利率超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自2020年8月20日起开始施行,并适用于民间借贷行为。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