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民事诉讼时,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起诉状
原告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起诉状应包含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
身份证明
原告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原告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被告的身份信息
提供被告的姓名、住所等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信息。
对于企业,可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
证据材料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复印件。
证据应当能够充分全面地证明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
授权委托书 (如适用):
公民本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不能亲自参加诉讼活动时,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受委托人非律师的,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财产保全申请(如担心执行问题):保全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保全担保材料、相应的财产线索。
结婚证、死亡证明、借款协议、借据等特定案件所需的证据材料。
请确保所有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并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格式化。如果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