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被认定为全责方,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保险条款,全责方应当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医疗费用:
包括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
误工费:
因伤不能工作而损失的收入。
护理费:
需要护理时支付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
交通费:
因就医产生的往返费用。
残疾赔偿金:
造成残疾时的赔偿。
被抚养人生活费:
若事故造成被抚养人损失,需支付相应费用。
精神抚慰金:
根据情况支付的精神损害赔偿。
财产损失:
包括对方车辆的修理费用等。
赔偿流程通常如下:
首先由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如果赔偿金额超出保险限额,或者保险不予覆盖的部分,则由 全责方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对赔偿过程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