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受害者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医疗费:
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后续治疗费:
包括康复费、整容费及其他根据医嘱或鉴定结论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标准乘以住院天数。
营养费:
根据医疗机构意见或医嘱确定,以及营养期限和费用标准。
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期限确定。
交通费:
包括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住宿费:
如果受害人需要在外地治疗,包括住宿和伙食费。
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被抚养人生活费:
根据被抚养人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造成精神损害时支付。
鉴定费:
进行相关鉴定时产生的费用。
赔偿的具体金额和计算方式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