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后建立的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则是指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实际上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并接受其管理的情况。
全日制劳动关系和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全日制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则是指工作时间超过上述标准的关系,如小时工等。
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和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
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直接组织劳动者进行生产劳动。
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则是指劳动者通过劳务输出或借调等方式为其他单位服务实现劳动过程。
常规劳动关系和特殊劳动关系
常规劳动关系是指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
特殊劳动关系则包括停薪留职、放长假、待岗、下岗、提前退养、应征入伍等形式。
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类的劳动关系
国有企业劳动关系
集体企业劳动关系
三资企业劳动关系
私营企业劳动关系
其他类型企业劳动关系(如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个体经营等)
按资本的组织形式分类的劳动关系
国有控股公司劳动关系
私营企业劳动关系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
有限责任公司等劳动关系
按职业分类的劳动关系
企业劳动关系
国家机关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劳动关系
从工人运动角度分类的劳动关系
利益冲突型劳动关系
利益一体型劳动关系
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
从集体谈判角度分类的劳动关系
个别劳动关系
集体劳动关系
这些分类方式涵盖了劳动关系的不同方面和形态,有助于更全面地理解和处理各种复杂的劳动关系问题。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分类方式,以便更有效地解决劳动争议和保障劳动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