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条件兵通常指的是那些对身体素质有特殊要求的兵种,如坦克兵、潜艇兵、空降兵等。这些兵种对身体条件有更高的要求,包括身高、体重、体能和视力等方面。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身体条件标准:
身高和体重
男性:身高通常要求162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身高通常要求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
陆勤人员: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特种部队条件兵、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等,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其他身体条件
不应有颅脑外伤、甲状腺肿、乳腺肿瘤等影响军事训练和工作的疾病。
应具备良好的体能和适应高强度训练的身体素质。
辅助检查
心电图检查、腹部超声检查等常规检查项目需正常。
对于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
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具体兵种和招募需求有所调整。有意愿参军的应征者应确保自己符合上述条件,并关注最新的征兵政策和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