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职责包括:
1. 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2. 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 管理本市监狱管理局和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4. 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5. 研究制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 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并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7. 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8. 负责指导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9. 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过程民主科学,内容合法合规。
10. 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公正、文明。
11. 负责行政复议工作,审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活动。
12. 负责法律援助工作,为经济困难群体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无偿指派律师打官司。
13. 参与和指导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负责各级调解组织的建设和业务指导。
14. 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司法局在维护法治、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