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磋商通常包括以下环节:
询盘(Inquiry)
询盘是交易一方(询盘人)向对方(受盘人)探询交易条件,表示交易愿望的行为。
询盘可以是口头的(面谈或电话),也可以是书面的(传真、电传或信函)。
询盘对交易双方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发盘(Offer)
发盘是交易一方(发盘人)向另一方(受盘人)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这些条件达成交易的一种表示。
发盘在法律上称为要约,对发盘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发盘可以由卖方或买方提出。
还盘(Counteroffer)
受盘人不同意发盘中的交易条件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意见,称为还盘。
还盘在法律上叫反要约,实际上是受盘人以发盘人的地位发出的一个新盘。
还盘可以在双方之间反复进行,内容通常仅陈述需变更或增添的条件。
接受(Acceptance)
受盘人在发盘的有效期内,无条件地同意发盘中提出的各项交易条件,愿意按这些条件和对方达成交易的一种表示。
接受是达成交易的必要法律步骤,一旦接受,合同即告成立。
以上环节构成了贸易磋商的基本流程,其中发盘和接受是达成交易、签订合同必不可少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