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 不是永久的。虽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等特点,但实际上存在几种情况下宅基地会被收回:
房屋倒塌或拆除两年未重建:
农户建房后,如果房屋倒塌或拆除两年以上未重建,集体组织将收回土地使用权。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
宅基地如果长时间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土地使用权将被集体收回。
非农业户口居民的原宅基地:
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如果房屋产权没有变化,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如果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此外,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的,使用权是家庭的。只要家庭存在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即被视为永久。然而,如果家庭不再存在或使用权被依法注销,宅基地将被收回。
综上所述,虽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理论上具有永久使用性,但实际上受到多种条件的限制,存在被收回的风险。因此,农户在使用宅基地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