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可以在以下地点办理:
1. 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2. 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3. 通过当地可办理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的网站进行在线申办。
办理流程通常包括:
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资料齐全后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
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已生育子女的,还需提交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需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请注意,根据最新的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婚育证明》是免费发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