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工作部门通常包括以下主要机构:
1.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经济发展、区域规划和战略规划)
2. 教育局(负责教育工作、学校管理和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3. 科学技术局(负责科学技术相关事务)
4. 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民族事务和民族政策)
5. 公安局(负责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
6. 监察局(负责行政监察)
7. 民政局(负责社会事务管理)
8. 司法局(负责法律服务和监督法律实施)
9. 财政局(负责财政收支管理)
10. 人事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11.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
12. 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土地和房产管理)
13. 建设委员会(负责城乡建设和规划)
14. 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管理)
15. 农业委员会(负责农业和农村发展)
16. 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17. 林业局(负责林业资源管理和保护)
18. 商务局(负责商业和外贸管理)
19. 文化局(负责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
20. 卫生局(负责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
21.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
22. 审计局(负责财政收支审计)
23. 环境保护局(负责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
24. 物价局(负责价格监管)
25. 城市规划局(负责城市规划和管理)
26.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
27. 外事办公室(负责对外事务和交往)
这些部门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时间有所调整。您可能需要查询最新的官方信息以获得最准确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