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人去世后,其亲属需要在一个月以内办理注销户口手续。具体而言:
公民死亡后,城市地区应在葬前,农村地区应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并注销户口。
如果公民在暂住地死亡,暂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应通知常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注销。
此外,根据传统习俗和民间信仰,人死后通常会有停放几天的习俗,这可能是出于对死者的尊重以及对可能出现的假死情况的预防。在一些地方,停放时间可能是三天或七天,但现代医学已经使得这种习俗更多地基于文化和传统而非科学必要性。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和习俗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