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是不需要交纳费用的。开庭前,您需要交纳的是案件受理费,这取决于案件的类型和是否涉及财产。以下是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标准:
财产案件: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非财产案件: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请注意,这些费用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费用应以当地人民法院的规定为准。开庭时,您无需担心开庭费用,但务必确保在立案时交纳了相应的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