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车辆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准备材料
双方身份证
离婚证
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明确车辆归属)
车辆行驶证
合格证
车辆登记证书
保险单
车辆购置税证(如有)
养路费凭证(如有)
车船使用税证(如有)
前往车管所
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提交上述所有材料
缴纳相关费用(如过户费、工本费等)
车辆查验
将车辆开至车管所指定的验车处
进行车辆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
转移受理
提交申请表、检查记录表、登记证、行驶证、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等材料
车管所审核提交的材料
审核通过后,办理车辆信息变更登记
领取新证件
车管所收回原号牌和行驶证
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
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其他情况
如果车辆为海关监管车辆,需提供解除监管证明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如果车辆存在未处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需先处理完毕
建议
法院判决书或执行书:如果车辆归属问题已通过法院判决或执行书明确,可以直接凭此文件到车管所办理车辆产权转移手续,无需双方到场。
第三方代办机构:如双方均同意,可共同前往第三方代办过户机构办理,流程更为简便。
材料准备: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过户失败。
以上步骤和所需材料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车管所或相关法律机构获取详细信息。